9月6日消息,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,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0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,由福建省恒昌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受让,成交价170万元。
据了解,马尾马江350105-MJ-L-21A-1地块,位于马尾马江片区经二路东侧,建设路北侧,恒昌公司西侧。土地面积0.1497公顷,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,出让年限为27年。
公开信息显示,福建省恒昌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18日,注册资本2200.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郑明华。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仓储;水产品、农副产品、食品、畜禽产品储藏、装卸、搬运;市场管理服务;水产品批发;水产品零售;产品销售代理;供销合作社的统购、统销、代购、代销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该公司由吴友新持股10%,郑明华持股65%杠杆配资,郑明安持股10%,郑祥兴持股1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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